摘要:并沒有類繼承模型,而是使用原型對象進行原型式繼承。我們舉例說明原型鏈查找機制當訪問一個對象的屬性時,會從對象本身開始往上遍歷整個原型鏈,直到找到對應屬性為止。原始類型有以下五種型。此外,試圖查找一個不存在屬性時將會遍歷整個原型鏈。
Javascript 并沒有類繼承模型,而是使用原型對象 prototype 進行原型式繼承。
盡管人們經常將此看做是 Javascript 的一個缺點,然而事實上,原型式繼承比傳統的類繼承模型要更加強大。舉個例子,在原型式繼承頂端構建一個類模型很簡單,然而反過來則是個困難得多的任務。
Javascript 是唯一一個被廣泛運用的原型式繼承的語言,所以理解兩種繼承方式的差異是需要時間的。
第一個主要差異就是 Javascript 使用原型鏈來繼承:
function Foo() { this.value = 42; } Foo.prototype = { method: function() {} }; function Bar() {}
設置 Bar 的 prototype 為 Foo 的對象實例:
Bar.prototype = new Foo(); Bar.prototype.foo = "Hello World";
確保 Bar 的構造函數為本身,并新建一個 Bar 對象實例:
Bar.prototype.constructor = Bar; var test = new Bar();
下面我們來看下整個原型鏈的組成:
test [instance of Bar] Bar.prototype [instance of Foo] { foo: "Hello World" } Foo.prototype { method: ... } Object.prototype { toString: ... /* etc. */ }
在上面的例子中,對象 test 將會同時繼承 Bar.prototype 和 Foo.prototype。因此它可以訪問定義在 Foo 中的函數 method。當然,它也可以訪問屬性 value。需要提到的是,當 new Bar() 時并不會創建一個新的 Foo 實例,而是重用它原型對象自帶的 Foo 實例。同樣,所有的 Bar 實例都共享同一個 value 屬性。我們舉例說明:
test1 = new Bar(); test2 = new Bar(); Bar.prototype.value = 41; test1.value //41 test2.value//41原型鏈查找機制
當訪問一個對象的屬性時,Javascript 會從對象本身開始往上遍歷整個原型鏈,直到找到對應屬性為止。如果此時到達了原型鏈的頂部,也就是上例中的 Object.prototype,仍然未發現需要查找的屬性,那么 Javascript 就會返回 undefined 值。
原型對象的屬性盡管原型對象的屬性被 Javascript 用來構建原型鏈,我們仍然可以值賦給它。但是原始值復制給 prototype 是無效的,如:
function Foo() {} Foo.prototype = 1; // no effect
這里講個本篇的題外話,介紹下什么是原始值:
在 Javascript 中,變量可以存放兩種類型的值,分別是原始值和引用值。
1.原始值(primitive value):
原始值是固定而簡單的值,是存放在棧 stack 中的簡單數據段,也就是說,它們的值直接存儲在變量訪問的位置。
原始類型有以下五種型: Undefined, Null, Boolean, Number, String。
原型鏈性能問題2.引用值(reference value):
引用值則是比較大的對象,存放在堆 heap 中的對象,也就是說,存儲在變量處的值是一個指針 pointer,指向存儲對象的內存處。所有引用類型都集成自 Object。
如果需要查找的屬性位于原型鏈的上端,那么查找過程對于性能而言無疑會帶來負面影響。當在性能要求必要嚴格的場景中這將是需要重點考慮得因素。此外,試圖查找一個不存在屬性時將會遍歷整個原型鏈。
同樣,當遍歷一個對象的屬性時,所有在原型鏈上的屬性都將被訪問。
理解原型式繼承是寫較為復雜的 Javascript 代碼的前提,同時要注意代碼中原型鏈的高度。當面臨性能瓶頸時要學會將原型鏈拆分開來。此外,要將原型對象 prototype 和原型 __proto__ 區分開來,這里主要討論原型對象 prototype 就不闡述關于原型 __proto__ 的問題了,如果有疑惑的話,可以閱讀 @nightire 凡哥的博文《理解 JavaScript(四)》。
參考http://bonsaiden.github.io/JavaScript-Garden/#object.prototyp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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