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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S對象編程的原型和構造函數(shù)混合使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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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概括創(chuàng)建自定義類型的最常見方式,就是組合使用構造函數(shù)模式與原型模式。應用方式一分開定義,用來理解構造函數(shù)與原型方式二動態(tài)原型模式定義,避免獨立的構造函數(shù)和原型,更完美的定義形式。

概括:創(chuàng)建自定義類型的最常見方式,就是組合使用構造函數(shù)模式與原型模式。

好處:通過這種方式,不僅每個實例都有自己的一份實例屬性的副本,而且同時又共享著對方法的引用,最大限度的節(jié)省了內存。而且這種混合模式還支持向構造函數(shù)傳遞參數(shù),可謂是集兩種模式之長。

定義形式:有兩種定義方式,方式-:分開定義(這樣更好理解構造函數(shù)和原型),方式二:動態(tài)定義(把所有信息都封裝在了構造函數(shù)中,通過在構造函數(shù)中初始化原型,又保持了同時使用構造函數(shù)和原型的有點,換句話說,可以通過檢查某個應該存在的方法是否有效,來決定是否需要初始化原型)。

應用:

  

方式一:分開定義,用來理解構造函數(shù)與原型

function Person(name,age,job){
      this.name=name;    
      this.age=age;       
      this.job=job;       
      this.friends=["Sandy","Court"]; 
 }

Person.prototype={
      constructor:Person,     
      sayName:function(){
         alert(this.name);    
      }
 }
  

方式二:動態(tài)原型模式定義,避免獨立的構造函數(shù)和原型,更完美的定義形式。

function Person(name,age,job){
      this.name=name;
      this.age=age;
      this.job=job;
      this.friends=["xiaohonghua","xiaohuanghua"];

      if(typeof this.sayName!="function"){

          Person.prototype.sayName=function(){
             alert(this.name);
          };
      }

}

這里的sayName()方法不存在的情況下,才會將它添加到原型中。這段代碼只會在初次調用構造函數(shù)時才會執(zhí)行,此后,原型已經完成初始化,不需要在做什么修改了。不過如果修改,會立即在所有實例中得到反映。

  

調用:
因為sayName()方法是原型方法,所以是Person實例的所有共享方法,而構造函數(shù)中定義的各種屬性是各個實例的屬性,隨意更改,不影響其他實例。

function test(){
     var person1=new Person1("xiaohong",26,"Teacher");
     var person2=new Person1("xiaoming",27,"Soft Engineer");

     person1.friends.push("Van");
     alert(person1.friends);  //xiaohonghua,xiaohuanghua,Van
     alert(person2.friends);  //xiaohonghua,xiaohuanghua
     alert(person1.friends == person2.friends);  //false
     alert(person2.sayName == person2.sayName);  //true
     person1.sayName();       //xiaohong
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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