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內部使用引擎,處理各種選擇器。事實上,這種處理完全不必要。事件的委托處理的事件模型,采用冒泡模式,也就是說,子元素的事件會逐級向上冒泡,成為父元素的事件。利用這一點,可以大大簡化事件的綁定。在委托處理的情況下,又比大約快。
現在的網站越來越重視用戶體驗,網站必須即時反應,前端技術越來越重要了,以前我們都用javascript,后來出現了很多js的框架,調用起來也很方便,但是隨著網頁上加載的數據越來越多,使用jquery的時候就要注意了,有些方法看似方便,但是效果卻很差勁。
我們制作的一個網站頁面,一共顯示了三千多條數據,用戶選擇相應的篩選條件,通過jquery來控制這三千多條數據中個,哪些顯示,哪些隱藏。
因為我是做php后臺的,雖然用的jquery很多,但是也不是很擅長,寫完之后,發現頁面的反饋特別卡頓,查了很多資料,也問了一下擅長前端的人,改造之后,效果比之前好了很多。
注意事項:
1.each的使用
因為要循環遍歷這三千多個元素,所以使用了each,調試之后發現,each真的很慢,改用for循環
改造前
$(".data").each(function(){ console.log($(this)); });
改造后
var data = $(".data"); for(i=0;ijavascript原生循環方法for和while,要比jQuery的.each()方法快,應該優先使用原生方法。
2.用對選擇器
在jQuery中,你可以用多種選擇器,選擇同一個網頁元素。每種選擇器的性能是不一樣的,你應該了解它們的性能差異。
(1)最快的選擇器:id選擇器和元素標簽選擇器
舉例來說,下面的語句性能最佳:
$("#id") $("form") $("input")遇到這些選擇器的時候,jQuery內部會自動調用瀏覽器的原生方法(比如getElementById()),所以它們的執行速度快。
(2)較慢的選擇器:class選擇器
$(‘.className")的性能,取決于不同的瀏覽器。
Firefox、Safari、Chrome、Opera瀏覽器,都有原生方法getElementByClassName(),所以速度并不慢。但是,IE5-IE8都沒有部署這個方法,所以這個選擇器在IE中會相當慢。
(3)最慢的選擇器:偽類選擇器和屬性選擇器
先來看例子。找出網頁中所有的隱藏元素,就要用到偽類選擇器:
$(":hidden")屬性選擇器的例子則是:
$("[attribute=value]")這兩種語句是最慢的,因為瀏覽器沒有針對它們的原生方法。但是,一些瀏覽器的新版本,增加了querySelector()和querySelectorAll()方法,因此會使這類選擇器的性能有大幅提高。
最后是不同選擇器的性能比較圖。
3.show()和hide()的使用
當頁面上的元素不是很多時,用show和hide看不出什么問題,元素一多,就不行了
我們可以修改css,這樣會更快
改造前$("#temp1").show(); $("#temp2").hide();改造后
$("#temp1").css("display","block"); $("#temp2").css("display","none");4.跳出循環和終止程序
遍歷的時候可能會出現多層循環,所以我們條件足夠了,就退出循環或者終止程序,要不然會浪費很多時間,也增加了js的負擔
(1)break會使運行的程序立刻退出包含在最內層的循環或者退出一個switch語句。
(2)continue語句和break語句相似。所不同的是,它不是退出一個循環,而是開始循環的一次新迭代。
continue語句只能用在while語句、do/while語句、for語句、或者for/in語句的循環體內,在其它地方使用都會引起錯誤!
(3)return語句就是用于指定函數返回的值。return語句只能出現在函數體內,出現在代碼中的其他任何地方都會造成語法錯誤!當執行return語句時,即使函數主體中還有其他語句,函數執行也會停止!
補充:下面的注意事項雖然沒有用到,但是還是放上來吧
使用最新版本的jQuery
jQuery的版本更新很快,你應該總是使用最新的版本。因為新版本會改進性能,還有很多新功能。
下面就來看看,不同版本的jQuery性能差異有多大。這里是三條最常見的jQuery選擇語句:
$(".elem") $(".elem", context) context.find(".elem")我們用1.4.2、1.4.4、1.6.2三個版本的jQuery測試,看看瀏覽器在1秒內能夠執行多少次。結果如下:
可以看到,1.6.2版本的運行次數,遠遠超過兩個老版本。尤其是第一條語句,性能有數倍的提高。
其他語句的測試,比如.attr(“value”)和.val(),也是新版本的jQuery表現好于老版本。
理解子元素和父元素的關系
下面六個選擇器,都是從父元素中選擇子元素。你知道哪個速度最快,哪個速度最慢嗎?
$(".child", $parent) $parent.find(".child") $parent.children(".child") $("#parent > .child") $("#parent .child") $(".child", $("#parent"))我們一句句來看。
(1) $(".child", $parent)這條語句的意思是,給定一個DOM對象,然后從中選擇一個子元素。jQuery會自動把這條語句轉成$.parent.find("child"),這會導致一定的性能損失。它比最快的形式慢了5%-10%。
(2) $parent.find(".child")這條是最快的語句。.find()方法會調用瀏覽器的原生方法(getElementById,getElementByName,getElementByTagName等等),所以速度較快。
(3) $parent.children(".child")這條語句在jQuery內部,會使用$.sibling()和javascript的nextSibling()方法,一個個遍歷節點。它比最快的形式大約慢50%。
(4) $("#parent > .child")jQuery內部使用Sizzle引擎,處理各種選擇器。Sizzle引擎的選擇順序是從右到左,所以這條語句是先選.child,然后再一個個過濾出父元素#parent,這導致它比最快的形式大約慢70%。
(5) $("#parent .child")這條語句與上一條是同樣的情況。但是,上一條只選擇直接的子元素,這一條可以于選擇多級子元素,所以它的速度更慢,大概比最快的形式慢了77%。
(6) $(".child", $("#parent"))jQuery內部會將這條語句轉成$("#parent").find(".child"),比最快的形式慢了23%。
所以,最佳選擇是$parent.find(".child")。而且,由于$parent往往在前面的操作已經生成,jQuery會進行緩存,所以進一步加快了執行速度。
具體的例子和比較結果,請看這里。
不要過度使用jQuery
jQuery速度再快,也無法與原生的javascript方法相比。所以有原生方法可以使用的場合,盡量避免使用jQuery。
請看下面的例子,為a元素綁定一個處理點擊事件的函數:
$("a").click(function(){ alert($(this).attr("id")); });這段代碼的意思是,點擊a元素后,彈出該元素的id屬性。為了獲取這個屬性,必須連續兩次調用jQuery,第一次是$(this),第二次是attr("id")。
事實上,這種處理完全不必要。更正確的寫法是,直接采用javascript原生方法,調用this.id:
$("a").click(function(){ alert(this.id); });根據測試,this.id的速度比$(this).attr("id")快了20多倍。
做好緩存
選中某一個網頁元素,是開銷很大的步驟。所以,使用選擇器的次數應該越少越好,并且盡可能緩存選中的結果,便于以后反復使用。
比如,下面這樣的寫法就是糟糕的寫法:
jQuery("#top").find("p.classA"); jQuery("#top").find("p.classB");更好的寫法是:
var cached = jQuery("#top"); cached.find("p.classA"); cached.find("p.classB");根據測試,緩存比不緩存,快了2-3倍。
使用鏈式寫法
jQuery的一大特點,就是允許使用鏈式寫法。
$("div").find("h3").eq(2).html("Hello");采用鏈式寫法時,jQuery自動緩存每一步的結果,因此比非鏈式寫法要快。根據測試,鏈式寫法比(不使用緩存的)非鏈式寫法,大約快了25%。
事件的委托處理(Event Delegation)
javascript的事件模型,采用”冒泡”模式,也就是說,子元素的事件會逐級向上”冒泡”,成為父元素的事件。
利用這一點,可以大大簡化事件的綁定。比如,有一個表格(table元素),里面有100個格子(td元素),現在要求在每個格子上面綁定一個點擊事件(click),請問是否需要將下面的命令執行100次?
$(“td”).bind(“click”, function(){ $(this).toggleClass(“click”); });回答是不需要,我們只要把這個事件綁定在table元素上面就可以了,因為td元素發生點擊事件之后,這個事件會”冒泡”到父元素table上面,從而被監聽到。
因此,這個事件只需要在父元素綁定1次即可,而不需要在子元素上綁定100次,從而大大提高性能。這就叫事件的”委托處理”,也就是子元素”委托”父元素處理這個事件。
具體的寫法有兩種。第一種是采用.delegate()方法:
$(“table”).delegate(“td”, “click”, function(){ $(this).toggleClass(“click”); });第二種是采用.live()方法:
$(“table”).each(function(){ $(“td”, this).live(“click”, function(){ $(this).toggleClass(“click”); }); });這兩種寫法基本等價。唯一的區別在于,.delegate()是當事件冒泡到指定的父元素時觸發,.live()則是當事件冒泡到文檔的根元素后觸發,因此.delegate()比.live()稍快一點。此外,這兩種方法相比傳統的.bind()方法還有一個好處,那就是對動態插入的元素也有效,.bind()只對已經存在的DOM元素有效,對動態插入的元素無效。
根據測試,委托處理比不委托處理,快了幾十倍。在委托處理的情況下,.delegate()又比.live()大約快26%。
少改動DOM結構
(1)改動DOM結構開銷很大,因此不要頻繁使用.append()、.insertBefore()和.insetAfter()這樣的方法。
如果要插入多個元素,就先把它們合并,然后再一次性插入。根據測試,合并插入比不合并插入,快了將近10倍。
(2)如果你要對一個DOM元素進行大量處理,應該先用.detach()方法,把這個元素從DOM中取出來,處理完畢以后,再重新插回文檔。根據測試,使用.detach()方法比不使用時,快了60%。
(3)如果你要在DOM元素上儲存數據,不要寫成下面這樣:
var elem = $(‘#elem"); elem.data(key,value);而要寫成:
var elem = $(‘#elem"); $.data(elem,key,value);根據測試,后一種寫法要比前一種寫法,快了將近10倍。因為elem.data()方法是定義在jQuery函數的prototype對象上面的,而$.data()方法是定義jQuery函數上面的,調用的時候不從復雜的jQuery對象上調用,所以速度快得多。(此處可以參閱下面第10點。)
盡量少生成jQuery對象
每當你使用一次選擇器(比如$(‘#id")),就會生成一個jQuery對象。jQuery對象是一個很龐大的對象,帶有很多屬性和方法,會占用不少資源。所以,盡量少生成jQuery對象。
舉例來說,許多jQuery方法都有兩個版本,一個是供jQuery對象使用的版本,另一個是供jQuery函數使用的版本。下面兩個例子,都是取出一個元素的文本,使用的都是text()方法。你既可以使用針對jQuery對象的版本:
var $text = $(“#text”); var $ts = $text.text();也可以使用針對jQuery函數的版本:
var $text = $(“#text”); var $ts = $.text($text);由于后一種針對jQuery函數的版本不通過jQuery對象操作,所以相對開銷較小,速度比較快。
9.多個if else循環 改成 switch
10.全局變量有點多,容易混,可以搞個對象,把每個功能都寫成一個多帶帶的對象,邏輯代碼都是對象中的方法
11.把功能相似的js代碼多帶帶搞成一個方法,可以用工廠模式那種,傳參數調用自己的流水線作業
12.獲取父節點的方法之前寫的有點傻,$("div").parent().parent().parent()這種多層查找,改成$("div").parents()
參考文章:http://www.jb51.net/article/43198.htm
同時也感謝給予我幫助的朋友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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