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靜態(tài)變量是被泛型類的所有實例所共享的。所以引用能完成泛型類型的檢查。對于這個類型系統(tǒng),有如下的一些規(guī)則相同類型參數(shù)的泛型類的關(guān)系取決于泛型類自身的繼承體系結(jié)構(gòu)。事實上,泛型類擴展都不合法。
前言
和C++以模板來實現(xiàn)靜多態(tài)不同,Java基于運行時支持選擇了泛型,兩者的實現(xiàn)原理大相庭徑。C++可以支持基本類型作為模板參數(shù),Java卻只能接受類作為泛型參數(shù);Java可以在泛型類的方法中取得自己泛型參數(shù)的Class類型,C++只能由編譯器推斷在不為人知的地方生成新的類,對于特定的模板參數(shù)你只能使用特化。在本文中我主要想聊聊泛型的實現(xiàn)原理和一些高級特性。
泛型基礎(chǔ)泛型是對Java語言類型系統(tǒng)的一種擴展,有點類似于C++的模板,可以把類型參數(shù)看作是使用參數(shù)化類型時指定的類型的一個占位符。引入泛型,是對Java語言一個較大的功能增強,帶來了很多的好處:
類型安全。類型錯誤現(xiàn)在在編譯期間就被捕獲到了,而不是在運行時當(dāng)作java.lang.ClassCastException展示出來,將類型檢查從運行時挪到編譯時有助于開發(fā)者更容易找到錯誤,并提高程序的可靠性
消除了代碼中許多的強制類型轉(zhuǎn)換,增強了代碼的可讀性
為較大的優(yōu)化帶來了可能
泛型是什么并不會對一個對象實例是什么類型的造成影響,所以,通過改變泛型的方式試圖定義不同的重載方法是不可以的。剩下的內(nèi)容我不會對泛型的使用做過多的講述,泛型的通配符等知識請自行查閱。
在進(jìn)入下面的論述之前我想先問幾個問題:
定義一個泛型類最后到底會生成幾個類,比如ArrayList
定義一個泛型方法最終會有幾個方法在class文件中
為什么泛型參數(shù)不能是基本類型呢
ArrayList
ArrayList
正確理解泛型概念的首要前提是理解類型擦除(type erasure)。 Java中的泛型基本上都是在編譯器這個層次來實現(xiàn)的。在生成的Java字節(jié)代碼中是不包含泛型中的類型信息的。使用泛型的時候加上的類型參數(shù),會被編譯器在編譯的時候去掉。這個過程就稱為類型擦除。如在代碼中定義的List
很多泛型的奇怪特性都與這個類型擦除的存在有關(guān),包括:
泛型類并沒有自己獨有的Class類對象。比如并不存在List
靜態(tài)變量是被泛型類的所有實例所共享的。對于聲明為MyClass
泛型的類型參數(shù)不能用在Java異常處理的catch語句中。因為異常處理是由JVM在運行時刻來進(jìn)行的。由于類型信息被擦除,JVM是無法區(qū)分兩個異常類型MyException
類型擦除的基本過程也比較簡單,首先是找到用來替換類型參數(shù)的具體類。這個具體類一般是Object。如果指定了類型參數(shù)的上界的話,則使用這個上界。把代碼中的類型參數(shù)都替換成具體的類。同時去掉出現(xiàn)的類型聲明,即去掉<>的內(nèi)容。比如T get()方法聲明就變成了Object get();List
因為種種原因,Java不能實現(xiàn)真正的泛型,只能使用類型擦除來實現(xiàn)偽泛型,這樣雖然不會有類型膨脹(C++模板令人困擾的難題)的問題,但是也引起了許多新的問題。所以,Sun對這些問題作出了許多限制,避免我們犯各種錯誤。
保證類型安全首先第一個是泛型所宣稱的類型安全,既然類型擦除了,如何保證我們只能使用泛型變量限定的類型呢?java編譯器是通過先檢查代碼中泛型的類型,然后再進(jìn)行類型擦除,在進(jìn)行編譯的。那類型檢查是針對誰的呢,讓我們先看一個例子。
ArrayListarrayList1=new ArrayList(); // 正確,只能放入String ArrayList arrayList2=new ArrayList (); // 可以放入任意Object
這樣是沒有錯誤的,不過會有個編譯時警告。不過在第一種情況,可以實現(xiàn)與 完全使用泛型參數(shù)一樣的效果,第二種則完全沒效果。因為,本來類型檢查就是編譯時完成的。new ArrayList()只是在內(nèi)存中開辟一個存儲空間,可以存儲任何的類型對象。而真正涉及類型檢查的是它的引用,因為我們是使用它引用arrayList1 來調(diào)用它的方法,比如說調(diào)用add()方法。所以arrayList1引用能完成泛型類型的檢查。
而引用arrayList2沒有使用泛型,所以不行。
類型檢查就是針對引用的,誰是一個引用,用這個引用調(diào)用泛型方法,就會對這個引用調(diào)用的方法進(jìn)行類型檢測,而無關(guān)它真正引用的對象。
實現(xiàn)自動類型轉(zhuǎn)換因為類型擦除的問題,所以所有的泛型類型變量最后都會被替換為原始類型。這樣就引起了一個問題,既然都被替換為原始類型,那么為什么我們在獲取的時候,不需要進(jìn)行強制類型轉(zhuǎn)換呢?
public class Test { 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 { ArrayListlist=new ArrayList (); list.add(new Date()); Date myDate=list.get(0); } }
編譯器生成的class文件中會在你調(diào)用泛型方法完成之后返回調(diào)用點之前加上類型轉(zhuǎn)換的操作,比如上文的get函數(shù),就是在get方法完成后,jump回原本的賦值操作的指令位置之前加入了強制轉(zhuǎn)換,轉(zhuǎn)換的類型由編譯器推導(dǎo)。
泛型中的繼承關(guān)系先看一個例子:
class DateInter extends A{ @Override public void setValue(Date value) { super.setValue(value); } @Override public Date getValue() { return super.getValue(); } }
先來分析setValue方法,父類的類型是Object,而子類的類型是Date,參數(shù)類型不一樣,這如果實在普通的繼承關(guān)系中,根本就不會是重寫,而是重載。
public void setValue(java.util.Date); //我們重寫的setValue方法 Code: 0: aload_0 1: aload_1 2: invokespecial #16 // invoke A setValue :(Ljava/lang/Object;)V 5: return public java.util.Date getValue(); //我們重寫的getValue方法 Code: 0: aload_0 1: invokespecial #23 // A.getValue :()Ljava/lang/Object; 4: checkcast #26 7: areturn public java.lang.Object getValue(); //編譯時由編譯器生成的方法 Code: 0: aload_0 1: invokevirtual #28 // Method getValue:() 去調(diào)用我們重寫的getValue方法 ; 4: areturn public void setValue(java.lang.Object); //編譯時由編譯器生成的方法 Code: 0: aload_0 1: aload_1 2: checkcast #26 5: invokevirtual #30 // Method setValue; 去調(diào)用我們重寫的setValue方法 )V 8: return
并且,還有一點也許會有疑問,子類中的方法 Object getValue()和Date getValue()是同 時存在的,可是如果是常規(guī)的兩個方法,他們的方法簽名是一樣的,也就是說虛擬機根本不能分別這兩個方法。如果是我們自己編寫Java代碼,這樣的代碼是無法通過編譯器的檢查的,但是虛擬機卻是允許這樣做的,因為虛擬機通過參數(shù)類型和返回類型來確定一個方法,所以編譯器為了實現(xiàn)泛型的多態(tài)允許自己做這個看起來“不合法”的事情,然后交給虛擬器去區(qū)別。
我們再看一個經(jīng)常出現(xiàn)的例子。
class A { Object get(){ return new Object(); } } class B extends A { @Override Integer get() { return new Integer(1); } } 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{ A a = new B(); B b = (B) a; A c = new A(); a.get(); b.get(); c.get(); }
反編譯之后的結(jié)果
17: invokespecial #5 // Method com/suemi/network/test/A."":()V 20: astore_3 21: aload_1 22: invokevirtual #6 // Method com/suemi/network/test/A.get:()Ljava/lang/Object; 25: pop 26: aload_2 27: invokevirtual #7 // Method com/suemi/network/test/B.get:()Ljava/lang/Integer; 30: pop 31: aload_3 32: invokevirtual #6 // Method com/suemi/network/test/A.get:()Ljava/lang/Object;
實際上當(dāng)我們使用父類引用調(diào)用子類的get時,先調(diào)用的是JVM生成的那個覆蓋方法,在橋接方法再調(diào)用自己寫的方法實現(xiàn)。
泛型參數(shù)的繼承關(guān)系在Java中,大家比較熟悉的是通過繼承機制而產(chǎn)生的類型體系結(jié)構(gòu)。比如String繼承自O(shè)bject。根據(jù)Liskov替換原則,子類是可以替換父類的。當(dāng)需要Object類的引用的時候,如果傳入一個String對象是沒有任何問題的。但是反過來的話,即用父類的引用替換子類引用的時候,就需要進(jìn)行強制類型轉(zhuǎn)換。編譯器并不能保證運行時刻這種轉(zhuǎn)換一定是合法的。這種自動的子類替換父類的類型轉(zhuǎn)換機制,對于數(shù)組也是適用的。 String[]可以替換Object[]。但是泛型的引入,對于這個類型系統(tǒng)產(chǎn)生了一定的影響。正如前面提到的List
引入泛型之后的類型系統(tǒng)增加了兩個維度:一個是類型參數(shù)自身的繼承體系結(jié)構(gòu),另外一個是泛型類或接口自身的繼承體系結(jié)構(gòu)。第一個指的是對于 List
相同類型參數(shù)的泛型類的關(guān)系取決于泛型類自身的繼承體系結(jié)構(gòu)。即List
當(dāng)泛型類的類型聲明中使用了通配符的時候, 這種替換的判斷可以在兩個維度上分別展開。如對Collection extends Number>來說,用來替換他的引用可以在Collection這個維度上展開,即List extends Number>和Set extends Number>等;也可以在Number這個層次上展開,即Collection
如果泛型類中包含多個類型參數(shù),則對于每個類型參數(shù)分別應(yīng)用上面的規(guī)則。理解了上面的規(guī)則之后,就可以很容易的修正實例分析中給出的代碼了。只需要把List
個人認(rèn)為這里對上面這種情形使用子類型這種說法來形容這種關(guān)系是不當(dāng)?shù)模驗長ist
// 錯誤,為類型擦除之后,ArrayList異常中使用泛型的問題只剩下原始類型,泛型信息String不存在了,無法進(jìn)行判斷 if( arrayList instanceof ArrayList ) if( arrayList instanceof ArrayList>) // 正確
不能拋出也不能捕獲泛型類的對象。事實上,泛型類擴展Throwable都不合法。為什么不能擴展Throwable,因為異常都是在運行時捕獲和拋出的,而在編譯的時候,泛型信息全都會被擦除掉。類型信息被擦除后,那么多個使用不同泛型參數(shù)地方的catch都變?yōu)樵碱愋蚈bject,那么也就是說,多個地方的catch變的一模一樣,這自然不被允許。
不能再catch子句中使用泛型變量。
public static不允許創(chuàng)建泛型類數(shù)組void doWork(Class t){ try{ ... }catch(T e){ //編譯錯誤 T->Throwable,下面的永遠(yuǎn)不會被捕獲,所以不被允許 ... }catch(IndexOutOfBounds e){ } }
Pair[] table = new Pair [10];// 編譯錯誤 Pair[] table = new Pair[10];// 無編譯錯誤
由于數(shù)組必須攜帶自己元素的類型信息,在類型擦除之后,Pair
泛型類中的靜態(tài)方法和靜態(tài)變量不可以使用泛型類所聲明的泛型類型參數(shù)。
public class Test2{ public static T one; //編譯錯誤 public static T show(T one){ //編譯錯誤 return null; } }
因為泛型類中的泛型參數(shù)的實例化是在定義對象的時候指定的,而靜態(tài)變量和靜態(tài)方法不需要使用對象來調(diào)用。對象都沒有創(chuàng)建,如何確定這個泛型參數(shù)是何種類型,所以當(dāng)然是錯誤的。
類型擦除后的沖突class Pair{ public boolean equals(T value) { return null; } }
方法重定義了,同時存在兩個equals(Object o)。
參考文章Java深度歷險(五)——Java泛型
Java語法糖(3):泛型
java泛型(二)、泛型的內(nèi)部原理:類型擦除以及類型擦除帶來的問題
java泛型:通配符的使用
java泛型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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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泛型類在類的申明時指定參數(shù),即構(gòu)成了泛型類。換句話說,泛型類可以看成普通類的工廠。的作用就是指明泛型的具體類型,而類型的變量,可以用來創(chuàng)建泛型類的對象。只有聲明了的方法才是泛型方法,泛型類中的使用了泛型的成員方法并不是泛型方法。 什么是泛型? 泛型是JDK 1.5的一項新特性,它的本質(zhì)是參數(shù)化類型(Parameterized Type)的應(yīng)用,也就是說所操作的數(shù)據(jù)類型被指定為一個參數(shù),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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