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比如如果不使用構造函數,則和是對象的方法,兩個方法的作用是一樣的誰誰,就把指向誰。,本題提到了冒泡算法,那么就認為不是要使用原生的方法,要自己封裝一個類似功能的方法或稱函數。就是通過中構造函數原型鏈繼承的方式來實現的。
?,es6中的高級數據結構set和map的使用以及與es5中舊有的obj、array等結構的差別?
(1) Set構建函數可以接受一個數組作為初始化參數
var s = new Set([1,2,3,4,"1","2","3","4"]);
(2) 有以下方法:add、delete、has、clear 作用如其名
(3) 可以用Array.from方法將Set結構轉換為數組結構
var items = new Set([1,2,3,4,5]); var new_array = Array.from( items );
(4) Set中每個元素只存在一個key
(4) es5中js對象只可以使用字符串充當key值,一定程度上有限制。而Map結構就是為了解決這一問題。
(5) 可以接受一個二維數組作為初始化參數
var s = new Map([["name","小明"],["title","Author"]]) //map.size //2 //map.has("name") //true //map.get("name") //小明
?,js中的this,比如es6箭頭函數中的this
比較基礎的來講,就是“指函數執行時,它的上一級對象,如果沒有上一級對象,則為最高層Window”。
當然1,需要區分strict模式,因為在strict模式中,this不會指到window,而是undefined。比如:
function abc(){ console.log(this); } 或 var abc = function (){ console.log(this); } abc(); //非嚴格模式下返回 Window //嚴格模式下返回 undefined
2,es6中箭頭函數會有所差異:"箭頭函數中的this,繼承父級執行上下文"。在定義的時候就已經被決定了,無論使用apply還是call都無法改變。(其實這個改變主要意義是為了向靜態化靠攏,因為大多數語言,比如java、php中的this,即和箭頭函數中的this指向一樣,而es5中非new+構造函數創建的函數的this,太特殊了),例子:
es5中: var x=11; var obj={ x:22, say:function(){ console.log(this.x) } } obj.say(); //22 而在es6中 var x=11; var obj={ x:22, say:()=>{ console.log(this.x); } } obj.say(); //11
3,有一些方法可以改變this的指向,比如new+構造函數方式,比如apply與call等。比如:
var a=11 function test1(){ a=22; let b=function(){ console.log(this.a); }; b(); } var x = new test1();//22 如果不使用構造函數,則: var a=11 var test1 = { a:22, b:function(){ console.log(this.a); } } var x = test1.b; console.log(x());//11
//call和apply是Function對象的方法,兩個方法的作用是一樣的: //call誰,apply誰,就把this指向誰。 //call與apply的區別就在于call的參數需要一個個傳,而apply接受一個數組作為參數。 window.color = "red"; document.color = "yellow"; var s1 = {color: "blue" }; function changeColor(){ console.log(this.color); } changeColor.call(); //red (默認傳遞參數) changeColor.call(window); //red changeColor.call(document); //yellow changeColor.call(this); //red changeColor.call(s1); //blue
參考:https://www.cnblogs.com/pssp/... -https://blog.csdn.net/liwusen... - https://blog.csdn.net/ganying...
?,前端開發幾種設計模式的概念,及典型使用場景。參考:http://garychang.cn/2017/01/1...
1,單例模式:聲明一個類,在其中使用閉包,那么這個類中的變量是一直存在于內存中的,每次實例化這個類,都會去判斷內存中該類是否存在,即成為單例。參考,https://www.cnblogs.com/yongl...
2,觀察者模式:設計該模式背后的主要動力是促進形成松散耦合。在這種模式中,并不是一個對象調用另一個對象的方法,而是一個對象訂閱另一個對象的特定活動并在狀態改變后獲得通知。參考,https://www.cnblogs.com/haoyi...
3,工廠模式。
4,裝飾者模式。
and so on..
?,mvvm和mvc的架構模式的概念和區別
(1) mvc:Model-View-Controller。 model是數據,view是用戶視圖層,controller是邏輯處理層。
(2) mvvm:Model-View-ViewModel。徹底切斷model和view層的聯系,使用雙向綁定進行交互,view層如果修改,model層會修改,反之也會發生修改。比如AngularJs
?,請寫出從"在瀏覽器輸入域名"到"頁面靜態資源完全加載"的整個過程
https://www.cnblogs.com/daiji... - https://segmentfault.com/a/11...
注:我注意到這里是問"頁面靜態資源完全加載",而不是"瀏覽器接收數據",所以需要把瀏覽器解析html代碼的過程也詳述進來,即引發面試官下一問題..
?,瀏覽器加載文件的方式(js是在所有靜態文件下載完之后運行,還是下載完js即刻運行?2,加載方式和js、css等一樣嗎)
https://segmentfault.com/a/11...
?,冒泡排序算法將以下數組 var a = [B,A,E,C,D] 排序成a = [A,B,C,D,E]
1,冒泡算法的思想是:每一次對比相鄰兩個數據的大小,小的排在前面,如果前面的數據比后面的大就交換這兩個數的位置。
2,使用string.charCodeAt()方法來判斷一個字符的ASCII碼數值。從A-Z,依次增加。
3,本題提到了"冒泡算法",那么就認為不是要使用javascript原生的sort()方法,要自己封裝一個類似功能的方法或稱函數。
4,封裝冒泡算法如下:
function sortage (arr) { for (let i = 0;iarr[j].charCodeAt(0)){ let temp_l = arr[j]; let temp_r = arr[i]; arr[i] = temp_l; arr[j] = temp_r; } } } return arr; } let sampleArr = ["E","A","C","F","B","D"]; sortage(sampleArr);//["A","B","C","D","E","F"]
?,組件化思想是什么意思,實際應用場景如何?與之相對應的典型前端架構思想是什么?二者有何區別?
參考:https://www.jianshu.com/p/944...
?,大概了解一下移動開發的幾種css布局,比如css3新標準的flexible布局和grid布局等等
1,css2.1中的布局方式:
1)block布局:為了展示文檔流。 2)inline布局:為了展示文本。 3)table布局:為了展示2D信息信息。 4)定位布局:為了非常直接地定位元素而設計出來的布局模式,定位元素基本與其他元素無關。
2,css3中引入了新的布局模式:伸縮布局,是為了呈現復雜的應用與頁面而設計出來的。
3,一個伸縮布局,即Flexbox是由一個伸縮容器(flex containers)和在這個容器里的伸縮項目(flex items)組成。
4,常見屬性:
1,flex-direction: row | row-reverse | column | column-reverse;決定浮動方向是橫向還是縱向。 2,flex-wrap: nowrap | wrap 決定是否換行顯示 3,flex-flow:|| 4,justify-content: flex-start | flex-end | center | space-between | space-around;項目在主軸上的對齊方式(主軸究竟是哪個軸要看屬性flex-direction的設置了), 5,flex: 比例占用。舉例: .main { width: 600px; } .left { flex: 1; } .right { flex: 2; } 是表示中間寬度為定寬600px,.left與.right按照1:2的比例占用flex container的剩余全部空間
參考:https://www.cnblogs.com/xuyun...
?,React組件的生命周期
總體上分為三個狀態,以及分布于其中的鉤子:
1,實例化(掛載) getDefaultProps getInitialState componentWillMount render componentDidMount 2,存在期(運行) componentWillReceiveProps shouldComponentUpdate componentWillUpdate render componentDidUpdate 3,銷毀&清理期 componentWillUnmount
參考:http://react-china.org/t/reac...
?,React可控組件和非可控組件分別是什么區別,一般使用場景是什么
?,頁面加載速度優化方法。倘若有1000萬用戶反映網頁顯示很"卡"(大于3s),如何針對此情況立項排查?
?,前端安全有了解嗎。
常見的前端安全問題:
1,xss: 跨域腳本攻擊 a,反射形:主要依靠站點服務端返回腳本,在客戶端觸發執行從而發起Web攻擊。前端應對方案主要就是要過濾轉義后臺傳過來的標簽,比如script標簽,以及標簽屬性,比如onerror等屬性。后端反向一致。 b,存儲型:https://segmentfault.com/a/1190000011459463#articleHeader3 2,csrf: 跨站請求偽造 https://segmentfault.com/a/1190000011459463#articleHeader4
參考:https://segmentfault.com/a/11...
?,AngularJs中雙向綁定的實現原理?臟值檢測呢?
雙向綁定是mvvm框架的核心特點。angular作為經典mvvm框架,它內部封裝了各種事件,例如click, settimeout,xhr response等。在其中觸發$digest循環,這個循環里會遍歷$watch列表,只要其中有值發生改變,$digest就會遞歸觸發,比較舊值和新值,直到沒有值發生改變,完成最后一次$digest循環。這個時候更新視圖,使其與數據模型一致。臟值檢測的實現原理也在其中,只要$digest循環在進行,那么就存在$dirty臟值。
?,AngularJs中依賴注入的實現原理?html偽屬性指令呢?
依賴注入(Dependency Injection,簡稱DI)是c#、java等語言框架設計原則中"控制反轉"的典型案例。angular把它引入到js中。它實際工作的原理如下:
1,得到函數的依賴項(即參數) 使用Function.prototype.toString,得到函數的源碼字符串,然后解析其中的依賴項. 2,查找依賴項所對應的對象。 在angular的一個對象數組中找到這個對象即可 3,執行時注入: 通過 fn.apply方法把執行上下文,和依賴列表傳入函數并執行
angular指令本質上是對html的補充擴展。在angular運行的過程中,會啟動一個叫$compile的服務,這個服務會對dom樹進行遍歷,找到樹上所有的指令名,并且對應運行。
參考:https://www.cnblogs.com/etoah... -
?,講一下你理解的promise。
Promise的誕生其實一開始是為了加強node后臺可讀性的:因為nodeJs以豐富的異步處理而提高效率著稱,但是過多的異步操作會降低代碼的可讀性,于是在es6版本中Promise應運而生。
一般表示形式:
new Promise( function(resolve, reject) { if (/* success */) { // ...執行代碼 resolve(); } else { /* fail */ // ...執行代碼 reject(); } } );
方法:
1,Promise.prototype.then() 2,Promise.prototype.catch() and so on..
關于promise的resolve和reject以及promise狀態:
如果then()方法中返回了一個參數值,那么返回的Promise將會變成接收狀態。 如果then()方法中拋出了一個異常,那么返回的Promise將會變成拒絕狀態。 如果then()方法調用resolve()方法,那么返回的Promise將會變成接收狀態。 如果then()方法調用reject()方法,那么返回的Promise將會變成拒絕狀態。 如果then()方法沒有明確指定的resolve(data)/reject(data)/return data時,那么返回的新Promise就是接收狀態,可以一層一層地往下傳遞。
?,Babel是如何編譯es6中的class的。
就是通過es5中 構造函數 + prototype原型鏈 繼承的方式來實現的。
參考:https://segmentfault.com/a/11...
?,ES6中數組和對象新增的常用操作方法。
?,Jquery(或zepto)和Angular源碼經典部分解析。
文章版權歸作者所有,未經允許請勿轉載,若此文章存在違規行為,您可以聯系管理員刪除。
轉載請注明本文地址:http://specialneedsforspecialkids.com/yun/116719.html
摘要:有趣的是,實際上并沒有將事件附加到子節點本身。將使用單個事件監聽器監聽頂層的所有事件。這對于性能是有好處的,這也意味著在更新時,不需要擔心跟蹤事件監聽器。 ?,調用 setState 之后React內部發生了什么? 將傳遞給setState的對象和當前對象合并,將觸發和解過程,react構建一個新的react樹,并且進行diff對比,在絕對必要的情況觸發組件渲染。 參考:https:/...
摘要:有趣的是,實際上并沒有將事件附加到子節點本身。將使用單個事件監聽器監聽頂層的所有事件。這對于性能是有好處的,這也意味著在更新時,不需要擔心跟蹤事件監聽器。 ?,調用 setState 之后React內部發生了什么? 將傳遞給setState的對象和當前對象合并,將觸發和解過程,react構建一個新的react樹,并且進行diff對比,在絕對必要的情況觸發組件渲染。 參考:https:/...
摘要:有趣的是,實際上并沒有將事件附加到子節點本身。將使用單個事件監聽器監聽頂層的所有事件。這對于性能是有好處的,這也意味著在更新時,不需要擔心跟蹤事件監聽器。 ?,調用 setState 之后React內部發生了什么? 將傳遞給setState的對象和當前對象合并,將觸發和解過程,react構建一個新的react樹,并且進行diff對比,在絕對必要的情況觸發組件渲染。 參考:https:/...
摘要:比如如果不使用構造函數,則和是對象的方法,兩個方法的作用是一樣的誰誰,就把指向誰。,本題提到了冒泡算法,那么就認為不是要使用原生的方法,要自己封裝一個類似功能的方法或稱函數。就是通過中構造函數原型鏈繼承的方式來實現的。 ?,es6中的高級數據結構set和map的使用以及與es5中舊有的obj、array等結構的差別? (1) Set構建函數可以接受一個數組作為初始化參數 var s...
閱讀 2884·2023-04-26 00:26
閱讀 3487·2023-04-25 14:30
閱讀 3382·2021-10-09 09:44
閱讀 3675·2021-09-28 09:35
閱讀 1843·2021-09-22 16:02
閱讀 1247·2021-09-03 10:30
閱讀 3220·2019-08-30 15:53
閱讀 2155·2019-08-30 14: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