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注類的內部所有定義的方法,都是不可枚舉的方法方法是類的默認方法,通過命令生成對象實例時,自動調用該方法。一個類必須有方法,如果沒有顯式定義,一個空的方法會被默認添加。注意點方法默認返回實例對象即,完全可以指定返回另外一個對象。
基本用法
ES5 的寫法
function Point(x, y) { this.x = x; this.y = y; } Point.prototype.toString = function () { return "(" + this.x + ", " + this.y + ")"; }; var p = new Point(1, 2);
ES6 的寫法
class Point { constructor(x, y) { this.x = x; this.y = y; } toString() { return "(" + this.x + ", " + this.y + ")"; } }
在類的實例上面調用方法,其實就是調用原型上的方法。
class B {} let b = new B(); b.__proto__.constructor === B.prototype.constructor?console.log("true"):console.log("false") console.log(typeof b.__proto__.constructor) console.log(typeof B.prototype.constructor)
注:類的內部所有定義的方法,都是不可枚舉的
constructor 方法constructor方法是類的默認方法,通過new命令生成對象實例時,自動調用該方法。一個類必須有constructor方法,如果沒有顯式定義,一個空的constructor方法會被默認添加。
注意點
constructor方法默認返回實例對象(即this),完全可以指定返回另外一個對象。
class Foo { constructor() { return Object.create(null); } } new Foo() instanceof Foo // false
類必須使用new調用,否則會報錯。
class book{ constructor(){ this._year=2004; this.edition=1; } get year(){ return this._year; } set year(newVal){ if(newVal>2004){ this._year=newVal; this.edition+=newVal-2004; } } } let b=new book(); b.year = 2004; //2 console.log(b.edition);取值函數(getter)和存值函數(setter)
class book{ constructor(){ this._year=2004; this.edition=1; } get year(){ return this._year; } set year(newVal){ if(newVal>2004){ this._year=newVal; this.edition+=newVal-2004; } } } let b=new book(); b.year = 2004; //2 console.log(b.edition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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